第一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04年11月在貴陽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貴陽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二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05年8月在沈陽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沈陽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三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06年10月在長沙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長沙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四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07年5月在成都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成都市、包頭市、許昌市、臨安市(縣級市)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五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08年11月在廣州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廣州市、新鄉(xiāng)市,阿克蘇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六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09年5月在杭州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杭州市、威海市、寶雞市、無錫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七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10年4月在武漢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武漢市、寧波市、呼和浩特市、本溪市、遵義市、西昌市、新余市、漯河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八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11年6月在大連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大連市、琿春市、揚州市、洛陽市、石河子市、瀘州市、龍泉市(縣級市)、梧州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第九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于2012年7月在呼倫貝爾召開,此屆論壇授予呼倫貝爾市、鞍山市、徐州市、衢州市、麗水市、三門峽市、宜昌市、益陽市、柳州市、重慶市永川區(qū)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2013中國城市森林建設(shè)座談會于2013年9月在南京召開,會上授予南京市、長治市、晉城市、赤峰市、撫順市、湖州市、池州市、廈門市、臨沂市、平頂山市、濟源市、賀州市、玉林市、廣安市、廣元市、昆明市、石嘴山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2014中國城市森林建設(shè)座談會于2014年9月在淄博召開,會上授予淄博市、棗莊市、張家口市、鎮(zhèn)江市、溫州市、合肥市、安慶市、吉安市、撫州市、鄭州市、鶴壁市、襄陽市、隨州市、郴州市、株洲市、惠州市、德陽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2015森林城市建設(shè)座談會于2015年11月在宣城召開,會上授予石家莊市、鄂爾多斯市、營口市、葫蘆島市、紹興市、義烏市、黃山市、宣城市、漳州市、龍巖市、南昌市、宜春市、濟南市、青島市、泰安市、荊門市、咸寧市、永州市、東莞市、普洱市、西寧市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獎項初衷
為積極倡導(dǎo)中國城市森林建設(shè),激勵和肯定中國在城市森林建設(shè)中成就顯著的城市,為中國城市樹立生態(tài)建設(shè)典范,同時,每年舉辦一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。
從2004年起,全國綠化委員會、國家林業(yè)局啟動了“國家森林城市”評定程序,并制定了《“國家森林城市”評價指標(biāo)》和《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申報辦法》。同時,每年舉辦一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。2004年,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、全國政協(xié)主席賈慶林為首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作出“讓森林走進城市,讓城市擁抱森林”重要批示,成為中國城市森林論壇的宗旨,也成為保護城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,提升城市形象和競爭力,推動區(qū)域經(jīng)濟持續(xù)健康發(fā)展的新理念。
2004年以來,全國綠化委員會、國家林業(yè)局先后授予貴陽、沈陽、長沙國家森林城市稱號。2007年5月9日,在四川成都舉辦的第四屆中國城市森林論壇上,河南許昌市和四川成都市、內(nèi)蒙古包頭市、浙江臨安市被授予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
安徽省池州市也是安徽省首個獲此殊榮的地級城市。該市8272平方公里的土地上,林地面積達806.05萬畝,森林覆蓋率達58.21%,濕地面積占全市面積的26%。據(jù)評估,全市森林和濕地服務(wù)功能價值近1000億元,森林單位面積價值是全國和全省的1.89倍和1.81倍。
2015森林城市建設(shè)座談會于11月24日在安徽省宣城市舉行。座談會上,石家莊、宣城等21個城市,被全國綠化委員會、國家林業(yè)局授予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截至目前,全國已有96個城市被授予“國家森林城市”稱號。